只要有自費所得,診所就要貼印花稅票。收據,每250元應貼1元印花,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,甚至診所會受到延伸稽核!
受僱醫師應申報受僱薪資,一般如果為了節稅而將受僱薪資申報為執行業務所得,恐有漏稅之嫌。主管機關有權限稽核並懲處裁罰。
某診所今年開業,在12月時收到財政部寄來的訪查紀錄表。該表需填寫的內容相當繁多,包括科別、設備狀況、自費項目的平均收費及人次,以及前五大醫藥材料進貨商資料。
由於診所才開業不久,負責的醫師對訪查紀錄表並不熟悉,便交由助理處理。然而,助理也是第一次接觸相關工作,缺乏經驗,所以僅憑印象大略填完表格後就匆忙送出。 診所訪查表可以憑感覺填寫嗎?這樣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?
財政部每年會對診所進行兩次訪查,分別在年中和年末,而診所填寫的內容將成為稽徵機關課稅依據。
如果隨意填寫訪查表,可能導致醫材進貨數據和實際發票紀錄不相符,或是自費收入和報稅資料產生落差。一旦財政部發現異常,診所將被列入觀察名單,甚至面臨進一步調查。
因此,正確填寫訪查的關鍵在於平時的完整紀錄,而非臨時拼湊數據。診所必須定期整理醫材進貨、收費標準、病患人次等資訊,確保在填寫訪查表時能夠準確且符合規範。如果不清楚訪查表如何填寫,歡迎來訊詢問!
◎撰寫者:李董
◎編輯者:楚楚